寇飞博士于2014年加入永新,作为专利代理师从事专利撰写、申请等业务。2016年转做诉讼律师,主要为客户提供与专利相关的法律服务,包括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执法、可自由实施检索、专利地图构建、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等,领域主要涉及医药医疗、生命健康、植物新品种、化学等。
在加入永新之前,寇飞博士于2010-2014年担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接受专业的知识产权相关培训,主要负责医疗器械、分析和检测仪器、生物检测等数百件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
历经科研工作者、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师、专利律师的角色转换和十多年的知识产权执业历练,寇飞博士致力于以整体视角贴近客户需求,为辉瑞、诺华、罗氏、杜邦、先正达等众多客户寻求综合性的问题解决方案。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16-2018)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理学博士,2003-2010)
四川大学生物系(生物科学,理学学士,1999-2003)
医药医疗领域各环节(医药注册、审评审批、管理、集采、招投标、医保目录谈判等)与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数据保护等)相关的法律事务; 生命健康领域(基因工程、细胞免疫治疗、生物制药、疫苗、抗体等)与专利相关的法律事务; 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执法; 专利可自由实施检索、专利地图构建、专利价值评估; 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专利布局、申请。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医药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
英语, 中文
代表原告丹尼斯克公司的生物酶专利侵权案,国内少有的生物序列侵权案;上海法院首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判赔1100万元;最高院终审全额支持外方2000万元赔偿诉请,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本案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100件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典型案例,。
代表原告沃尼尔·朗伯有限责任公司与齐鲁制药有限公司药品专利链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3),并贡献两条裁判要旨,对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完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代表被告中微半导体与威科仪器有限公司的半导体加工设备专利侵权及专利无效系列案,入选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3),2017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17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案例,2018年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2018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代表原告沃尼尔•朗伯有限责任公司的“帕博西尼原料药”发明专利权案,入选“2021年度济南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代表原告辉瑞公司的药物专利侵权行政执法案,成功使仿制药从全国二十多个省的药品采购平台下网;
代表原告惠氏公司的肺炎球菌疫苗系列专利驳回复审与无效及行政诉讼案,成功撤销不利的无效和复审决定;
代表原告辉瑞产品公司与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物专利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系列案;
代表原告阿姆布埃克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物肽专利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成功撤销不利的复审决定;
牵头承担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课题--专利代理质量科学表征方法研究
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21)》修改论证工作
2019,2021年AIPPI问卷报告专题研究
AIPPI中国青年论坛:2021年主持人,2017年演讲人
2018年度植物新品种保护学术年会暨第十届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演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