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解决了两家科技公司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案件,显示了我国促进科技创新的司法决心和努力。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努力下,来自两家公司的三位科研人员解决了一项专利纠纷,同意继续合作进行药物研发。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该案涉及的专利主要涉及医疗保健领域,即一种治疗骨关节炎的药物及其制造方法。
2018年,胡勇、余音、王刚从海外留学归来,在广东深圳共同研发了一项技术,旨在推动中国骨关节炎技术的研究和转化。2019年9月,胡勇成立了另一家公司。2021年6月,其公司申请了本案涉及的专利,并于当年10月获得授权。王某和于某认为该专利是胡某在原公司的发明,于是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官确定该专利的所有权。然而,这一请求被中级法院驳回,导致王某和于某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在面临专利诉讼的同时,这三名诉讼当事人所在的两家科技公司还卷入了其他纠纷,包括技术秘密和合同纠纷。
在了解了三人的故事并参观了两家公司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共同解决他们的所有诉讼,“帮助他们更多地专注于科技创新,而不是把精力花在诉讼上”。三名当事人最终同意不再对簿公堂,并承诺继续在生物医学领域进行研究。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通过调解为研究人员解决纠纷,激发了创造活力,鼓励了创新者,也有利于促进国家的技术增长,推动产业融合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