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的官员表示,中国法院将加大打击洗钱的力度,特别关注通过虚拟货币、网络游戏币和其他新兴数字平台实施的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学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涉及洗钱的刑事案件数量正在迅速增加,其手法也变得更加复杂"。他表示,2023年中国各地法院审结了861起洗钱案件,比2021年增加了362起。2024年上半年,有573人因该罪行受到惩处。陈学勇表示,超过80%相关的上游犯罪涉及毒品、挪用公款、贿赂或金融行业。他说,虚拟货币、网络游戏币和直播平台已成为洗钱的新渠道,使得侦查和打击犯罪变得更加复杂。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陈鸿翔敦促法官关注涉及数字平台的案件,并对使用这些方法洗钱的人实施严厉的惩罚。他还呼吁加强打击地下银行,并强调需要警方、检察官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加强合作,加大打击力度。“此外,我们将积极寻求在打击洗钱方面的国际合作,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发展利益,”陈鸿翔补充说。
为了帮助法官准确适用法律并高效解决洗钱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就洗钱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共包含13条,明确了将洗钱犯罪视为“严重”并受到更严厉处罚的情形。《解释》明确了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近年来,中国检察官也加大了打击洗钱的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表示,2023年有2971人因洗钱被起诉,是2019年的近20倍。2024年上半年,有1391人被起诉,同比增长28.4%。他表示,“我们参与了反洗钱法律的制定,并协助中国人民银行参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国际资产追回标准的修订。” 张建忠补充说,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湖北和河南等地区的检察官已经加强了与金融机构和学术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洗钱案件的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