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过去一年,中国各级法院加大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施了更严厉的惩罚,以法治进一步激励和保护创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法院处理了超过540000起知识产权案件。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有319起,与2022年相比增长了117%。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些数据意味着“我们通过加强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更强的保护”。
惩罚性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中,超过被侵权人或者合同的守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范围的额外赔偿,即在赔偿了实际损失之后,再加罚一定数额或者一定倍数的赔偿金。这种惩罚形式已经写入了国家的民法典。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个案件中,四川省的一家企业和其经营者被命令支付超过1亿元人民币(1380万美元)的赔偿金,即他们非法利润的四倍,作为对盼盼这一知名安全门品牌恶意使用相似商标以混淆消费者的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该案被称为涉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里程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庭庭长林广海表示:“惩罚性赔偿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措施,可以更好地激励创新,支持高质量发展。” 陶凯元表示,在严厉惩罚知识产权侵权者的同时,中国法院去年还更加重视处理涉及高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诉讼,例如5G通信、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和种子等领域。
这些案件加强了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有效地服务和保障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例如,在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140起高科技案件,与前一年相比增长了35.2%。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和温州三个城市的知识产权法庭也处理了2000起涉及技术的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电影家协会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启动了一项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微电影创作活动。该协会的官员表示,"这项活动旨在鼓励电影制作人,特别是年轻一代,通过微电影讲述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的故事"。活动截止日期是7月31日,获胜者将有机会参加今年的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与更多的电影创作者分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