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法院已经处理了许多涉及植物新品种专利的案件。她引用数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是一家国家级知识产权法院,从2019年1月成立到去年12月,共处理了18924起案件。在这些案件中,15710起已经结案。她说,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大量诉讼涉及外国当事人,并补充说,公平有效地处理案件有助于提高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司法信誉。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中国法院来解决他们的知识产权纠纷,我国也正在成为解决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首选地点之一。
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副庭长郃中林表示,法院一直高度重视保护种子行业的知识产权。他说,自法院成立以来,已经处理了481起涉及植物新品种的案件,包括主要作物。其中,364起诉讼已经结案。在超过80%的已审结的案件中法院都做出了有利于植物品种权所有者的判决,违法者必须支付的赔偿金额也有所增加。他说:“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全面实施惩罚性赔偿,加强与农业政府机构的合作。”
鉴于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处理困难,特别是涉及专利和技术的案件,郃中林表示,法院正在考虑制定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诉讼程序,进一步提高处理相关纠纷的质量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