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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进展


    2024/4/10|行业动态

    来源:中国日报

     

    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中国法院来解决他们的专利和技术相关纠纷,因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他们在中国得到了平等的保护。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副庭长郃中林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表示,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外诉讼案件421件,比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之年)增加267件。他表示:“这种增长意味着市场参与者非常重视技术和知识产权,将其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外国投资者对充满活力的中国市场持乐观态度。”“这也表明,中国法院正在成为解决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首选之一。”

     

    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成立,主要受理涉及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方面的民事和行政诉讼。自该法院成立以来,当事人对市、地级中级法院或其他知识产权专业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国家级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而不必先向省级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郃中林说,简化的上诉程序有助于防止不一致,提高审理涉及复杂技术的专利的效率和质量。尽管案件数量激增,但法院一直为所有诉讼国内外当事人提供平等保护,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发明人还是科研机构。

     

    例如,2021年11月,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瑞士一家企业的诉讼,将外国专利权人的赔偿从100万元人民币(13.9万美元)提高到2000万元人民币。该案件可以追溯到2017年,当时生产和销售人体骨骼和软组织固定、修复和重建的器械的瑞士公司Synthes发现中国骨科植入物领先企业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了其治疗股骨骨折装置的发明专利。

     

    Synthes公司首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大博医疗,要求赔偿2000万元。2019年,法院认定大博医疗侵权,但只要求其赔偿Synthes 100万元。双方对判决都不满意,因此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双方对侵权利润的计算方法存在分歧,但当知识产权法院要求大博医疗提供证据时,大博医疗拒绝提交其会计账簿或与该设备相关的所有销售数据。最终,法院根据瑞士公司提供的证据,认为大博医疗的侵权利润已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并充分支持外方的赔偿要求。

     

    在另一起医疗器械专利案件中,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中国企业,“这表明我们的司法保护对每一个技术创新者都是平等的,无论他或她来自哪里,” 郃中林表示。

     

    2016年,致力于肝脏健康的法国公司Echosens旗下子公司将无锡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公司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称该公司生产的一款无创肝纤维化诊断仪器侵犯了其专利。由于不满意北京法院的判决,这家中国公司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这款高科技医疗设备是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十多年合作的成果,公开信息显示,它已成为全球肝脏健康筛查、疾病诊断和治疗评估的主流工具。

     

    知识产权法院充分比较和深入研究了仪器中使用的技术和法国专利中涉及的技术,确定两者不同,因此我们驳回了法方的主张。副庭长指出,这两个案件清楚地表明,我们对国内和外国诉讼当事人提供了平等的保护。同时也展示了中国开放、公平、可信和非歧视的技术创新环境。

     

    要加强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更好地审理案件是鼓励创新和帮助建立良好商业环境的基础,也是服务中国高质量发展和吸引更多外国投资的有力和长期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