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报
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逾四成
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1.5万件,同比增长22.4%,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66.5万件,占41.5%,较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之年。1月16日,记者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一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取得沉甸甸的成绩,呈现出崭新气象。
“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100万件分别用时31年、4年和2年左右,而突破第四个100万件仅用时一年半。在这400多万件有效发明专利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所占比重达到4成以上。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持续为全球创新发展贡献重要力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表示。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8件
我国专利制度实施已近40年。一路走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明专利授权平稳增长,全社会创新活力持续迸发。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主要指标之一,预期到2025年达到12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6.5万件,同比增长25.7%,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8件,较“十三五”末提高5.5件,有望在今年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纲要预期目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表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更加活跃、高价值专利维持年限稳步提高、知识产权助企惠企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所占比重为70.0%;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达到8.4年;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中,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0.4万件,同比增长37.4%。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导向,大力引导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好服务国家创新发展。”葛树说。
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508个
截至2023年底,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508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277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总数达2.6万家,地理标志产品年产值超过8000亿元。地理标志产品在获得消费者广泛认可的同时,对保护工作的要求也随之提升。
就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方面进行的制度性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工作,要求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立法。我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包括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快构建有机衔接、相融互补的地理标志制度,加快推进地理标志统一立法的同时,以“急用先行”为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下称《办法》),将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在地理标志产品审查标准和程序方面,明确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全部或者主要生产环节应当发生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产品具有较明显的质量特色、特定声誉等,并且产品特性由特定地域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所决定;在强化申请人管理职责和生产者按标准生产的义务方面,要求申请人采取措施对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产品特色质量等进行管理;在加大保护力度,推进高标准保护方面,明确4种针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行为,以及3种冒用或者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
2023年,我国新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家、快速维权中心7家,总数达112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一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保护机制更加顺畅,保护服务更加便捷可及,保护满意度持续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衔接通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运行的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相关案件12万件;在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约15万家,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5700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的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维权援助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予以规制,累计将107名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未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郭雯表示。(记者 吴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