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最高法院表示,为帮助中国法官有效解决涉及外国当事人的纠纷,将发布一份适用相关外国法律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随着中国与 “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加,中国的跨境商业交流迅速增长,相关商业纠纷也在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庭长高晓力强调,要寻找合适的法律来处理国际商业案件,并表示制定司法解释来处理此类案件显示了对国内外诉讼当事人的尊重,有助于保护国际贸易。高晓力说,制定解释并不容易,参与“一带一路”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适用外国法律的方法和程序。她补充说,该司法解释已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批准,即将准备发布。
近日,最高法院发布12起与“一带一路”有关的中国法院审理的案件。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最高法院共发布40起涉及“一带一路”的有影响力的案件。公布这些案件旨在展示我国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贡献,推动依法治国,统筹推进对内对外事务。
五年来,中国加大法律体系建设力度,解决涉外商事纠纷,助力“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6月,中央批复《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了首个国际商事法庭,在陕西西安设立了第二个国际商事法庭。
大约两个月后,最高法院成立了专家委员会,成为解决争议的智囊团。最高法院表示,到目前为止,专家委员会有来自24个国家共61名专家,两个国际商事法庭已经审理了27起纠纷,诉讼当事人来自美国、意大利、泰国和菲律宾等国家。在这两个法庭,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来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三种解决方式融合在一个平台上,是我国解决此类案件的一种创新方式。
最高法院表示,为了提高处理案件的质量,已邀请10家有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两家调解机构加入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