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不同平台间数据应用的知识产权案件也随之增多。处理知识产权相关纠纷的法官表示,这些案件不仅涉及平台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还涉及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庭长谢甄珂介绍,2019年1月至6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了722起与数据相关的案件,其中89%是在2021年和2022年提起的。谢甄珂表示,“包括人工智能和算法在内的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有了更多渠道和机会获取和应用数据。但判断这种数据应用是否合法,对法官来说是一个挑战” 。
为了提高人们对此类案件的认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10起数据相关诉讼,涉及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企业,以此说明平衡数据保护和数据应用对法官和公众来说是多么重要。
其中一个案例是法院认定一家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因为该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主流短视频平台的5万多段视频、1万多名用户的个人信息和127条评论。
关于短视频和用户信息作为“整体数据资源”,法院表示,该平台拥有数据权,并命令该公司向平台支付500万元人民币(721990美元),以帮助弥补经济损失。
谢甄珂表示,除了认定该企业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之外,以这种方式获取数据可能会侵犯互联网用户的隐私。随着数据交易数量的增加,尤其是跨境交易,在数据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和国家安全之间找到平衡,对司法部门来说也是一个挑战。维护公平竞争,引导市场主体诚实经营是至关重要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审判庭庭长张晓津指出,首都各级法院都加强了对数据相关案件的研究,以提高数据安全,同时促进数字产业的健康发展。数据领域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相关的案例也是一个新兴的问题,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这些纠纷目前对司法部门来说是一个挑战。北京法院正在调查和研究这些案件,努力保护数据,同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