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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RCEP:85项知识产权义务已全部履行


    2023/3/17|行业动态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今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迎来生效实施一周年。生效一年来,RCEP成员国间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推进,而知识产权作为推动区域经贸合作的重要力量,其发挥的效果日益凸显。

    RCEP知识产权章内容最多、篇幅最长,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自协定签署伊始即备受关注。记者日前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过去一年,RCEP知识产权章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85项义务已全部履行。同时,为高质量落实RCEP,各地方海关履职尽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放"原产地证书"惠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区域内企业和消费者。 

    RCEP签署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部署了RCEP生效实施工作,确定了义务清单。其中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的约束性义务共60项,鼓励性义务共25项,合计85项。国家知识产权局形成了RCEP义务清单局内分工方案,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方案有序落实。

    RCEP知识产权章强调,"缔约方认识到提高各自专利制度的质量和效率以及简化和精简各自主管机关的程序的重要性,以造福于各自专利制度的所有使用者和全体公众"。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推动专利审查提质增效,2022年,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个月,提前实现"放管服"改革提出的13.8个月目标任务,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6.5个月。

    RCEP知识产权章对"快速审查"作出约定,指出"每一缔约方应当致力于规定专利申请人要求依照该缔约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速对其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国内程序"。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模式满足多元化需求,有序扩大优先审查规模,不断丰富和拓展适用专利优先审查的情形,切实提升广大创新主体的获得感。

    RCEP提出了"恶意商标"规制条款,指出"每一缔约方应当规定其主管机关有权驳回申请或注销注册根据其法律法规属于恶意的商标申请或商标注册"。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行为,高度重视恶意抢注线索,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恶意抢注商标予以集中驳回,已注册的依职权主动进行无效宣告。

    除落实RCEP义务外,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工作内容包括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