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将于2020年12月1日启动一项为期两年的试点项目,基于该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以国籍确定)或居民(以住所地确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以下简称PCT)以英文提交的国际申请将可以选择欧专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nternational Searching Authority,以下也简称为ISA)。此前,中国申请人仅能选择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ISA。该试点项目实施后,欧专局将成为首个可以被中国申请人选择为ISA的其他国家/地区专利局。
该试点项目针对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作为受理局提交的PCT申请,且第一年的最高申请总量为2500件,第二年为3000件。
在试点项目的过渡阶段,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且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应直接向欧洲专利局以欧元缴纳国际检索费。在不久的将来,试点项目计划实现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时直接以人民币缴纳国际检索费。
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或居民且国际检索由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做出的国际申请的国际初步审查请求应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并根据PCT第二章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缴纳相关费用。
欧洲专利局为申请人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对发明的可专利性给出清晰的评估意见,从而为申请人及时地判断是否根据PCT条约进入各国家/地区阶段(特别是欧洲地区阶段)提供基础。另外,持有欧洲专利局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且希望加快申请进程的中国申请人可以提出早期审查请求,提前进入欧洲地区阶段,而不需要进行欧洲补充检索。
关于此次试点的更多信息,可以查询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试点项目申请人指南。
链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项目申请人指南、欧洲专利局试点项目常见问题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