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商标法修订旨在鼓励创新,支持经济增长
根据新修订的商标法,中国将进一步规范商标注册,加大力度打击欺骗性和误导性商标,鼓励创新,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修订后的《商标法》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闭幕会议期间通过。该法共九章八十七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回应公众关于商标的相关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近年来,我国商标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恶意商标申请屡禁不止,严重挤占了商标注册管理资源。同时,侵权惩罚力度不足、商标注册人滥用权利、商标代理机构秩序混乱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恶意商标注册包括违反合法性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例如商标囤积、抢注、擅自占有、仿冒、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滥用公共资源,以及大规模或多次恶意注册。
为应对这些问题,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切实维护公平市场竞争,我国对《商标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修订后的法律新增了商标注册专章。一方面,适应移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扩大了可注册商标的范围,满足新兴产业需求,激发经济活力。另一方面,对商标申请人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例如,法律明确规定,没有使用意图或超出正常经营需要的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恶意注册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将受到商标主管部门警告,并处以最高十万元人民币(约合14710美元)的罚款。
法律还规定,申请人明知其商标具有欺骗性,或者可能就产品质量、工艺、原材料或产地等误导公众,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注册商标被以误导性方式使用,商标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如果违法经营额超过五万元,可处以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处以最高二十五万元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逾期未改正的,将注销该注册商标。针对部分商标注册人长期不使用其商标的情况,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将被注销。
此外,商标代理机构须依法向国务院商标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其自身及从业人员的信息。